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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之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选择
2025.02.11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之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选择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明确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现就个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选择、疑点、临界点分析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

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

【方式一:单独计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方式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

年度汇算期间,在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时,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您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

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汇算申报时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个税APP会自动算出结果,对比结果再选择更有利的计税方式即可。

三、两处工资薪金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选择

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单位预扣预缴税款,分别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但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仍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扣除。

等到年度终了,将两处及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并入综合所得,如果综合所得符合汇算清缴的情形,由纳税人于次年的3月至6月,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如果两个单位均适用了全年一次性奖金,年度汇算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笔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要根据奖金的发放情况进行选择。

四、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确定所属期?

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

如某单位要发放2023年的年终奖,如果2023年年底发放则属于2023年度的收入;如果2024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4年度的收入。

五、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热点问答

1.我在多家公司有任职,收到多家公司发放的多笔年终奖,都可以适用单独计税政策吗?

不可以。对于在多家单位分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在一年取得多次奖金的情况,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因此,在年度汇算时,可选择其中一笔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其余笔均需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也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温馨提醒:“全年一次性奖金”和“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同属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需要一起发送申报。

2.取得的半年奖可以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我有一笔年终奖,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发放,能不能合起来算作“全年一次性奖金”?

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包括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不同月份的奖金不能合并为一次。

4.不同月份发放的奖金能合起来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不可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因此,不同月份发放的奖金需按月办理扣缴申报,不能合并。

5.单位预扣预缴时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工资薪金收入,综合所得汇算时还可以选择单独计税吗?

不可以。若预扣预缴时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工资薪金收入,那么次年3月至6月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时不可以将该笔奖金从综合所得收入中拆分出来。

如次年3月至6月综合所得汇算时全年一次性奖金要单独计税,补救措施是在此期间由任职受雇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更正发放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月份的个税申报表,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从工资薪金收入中单独出来申报个税。

六、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临界点,即所得无效区间

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无效区间,是指在此区间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后所得,将低于或等于区间下限相邻整数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税后所得。无效区间产生的原因缘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计税方法,因此,企业在计算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应提前规划好,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应避免奖金额度在无效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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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级税率临界点为36000元,如果发放的年终奖多1元,会多缴纳2310.10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年终奖为38566.67元,计算会发现税后到手的年终奖和36000元一样多。

第二级税率临界点为144000元,如果多发1元年终奖,缴纳更多个税,年终奖144000元和160500税后到手是一样多的。

第三级税率临界点为300000元,发年终奖300000元和发年终奖318333.33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到手一样多。

依次类推,临界点为420000元,660000元和9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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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汇(山西)税务师事务所经理 张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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