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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2366解答热点咨询问题
2019年04月18日

1、社会保险费扣款失败怎么办?

答:(1)如果是单位社保费扣款失败,查询银行帐户余额,确保余额充足后,再次通过“社保费缴纳”进行扣款;

(2)如果是个人社保费扣款失败,查询银行卡余额,确保余额充足后,在社保费扣费期内系统会多次发起扣款,若扣费期结束,仍未扣款,个人可以通过“厦门税务”公众号进行补缴。

2、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

3、2019年4月1日税率调整后,原来业务需要补开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规定,(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个人所得税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答:为了确保信息安全,需要由办税人员前往办税大厅,由税务机关验证办税人员身份后,发放申报密码。如申报密码忘记,也需要验证身份关系后,由大厅受理人员给予密码重置。

5、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来源:厦门税务